婚姻~神設立的第一條聖命
黃奇光 牧師
創世記第二章18-25節
婚姻的必要
創世記第二章18-25節是婚姻題目的重要經文。這經文一開始就顯明婚姻的必 要性,指出神所造的「那人獨居不好」﹙創世記第二章18節﹚。在聖經中, 這是第一次用消極的話評論祂所創造的。在創世記第二章18節以前,神創造 太陽、月亮和星宿,稱它們為美好。神又把光暗分開,使旱地從水裡露出來, 也稱這一切是美好。但在創世記第二章18節,神來到亞當這裡,看見他單獨 在一處,便說:「不好」。這評論立即引起一個問題,亞當在樂園居為什麼不 好﹖答案是,這裡的襡居是一種消極的狀況。它說明亞當的生命有所缺乏,有 所不完全。
因為亞當的不完全,神在18節下發出宣告:「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」 。在這個宣告裡有二個詞,要我們想一想。
第一個是「幫助」或「幫手」。「幫助」不是一個缺乏光彩或貶低身份的字。 因為在舊約聖經中它常常被用來形容全能的神。在這裡,它是指著一位 能供應男人缺乏,做男人單獨不能做到的事情的人物。在字義的亮光下,上文 「那人獨居不好」的意思就變得更明顯。「不好」是指男人本身的力量不夠, 需要女人的幫助。這幫助不單是在日常生活和生養兒女上,也是在彼此陪伴和 互相支持上。
第二個詞是「配偶」。「配偶是指「相對應」或「對方」。這說明女人有男人 的性質,在被造時男人所獲得的,女人也必獲得。由此看來,男人和女人在體 質、交際、智力和靈性上是相互對應的。男人的缺乏女人供給,女人的需要男 人補足。因為生命需要互相幫助,沒有這樣做,人不能達到被造的目的。在這 真理的基礎上,我們看到女人不次於男人,也不是男人的奴隸。相反地,女人 與男人平等,也享有同樣的自由。
婚姻的設立
既指出男人不完全的狀況,又明確了男人幫手的性質,神繼而為亞當的婚姻做 了三件事:
(1) 神叫亞當為各種動物起名字。如創世記第二章19~20節所說:「耶和華神用土 所造成的野地各種走獸,和空中各樣飛鳥,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。那人 怎樣叫各樣的活物,那就是他的名字。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、野地走 獸都起了名。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」。為動物起名在這裡似乎不合邏 輯,但卻至少有三個作用:
(a) 它告訴亞當,沒有一個動物能在理智和靈性上與他交通。只有同性質的人才能 滿足他的需要。(b) 動物成雙成對地在他面前出現,也攪動了亞當的心竅,讓他覺悟到自己還沒有 一個配偶,也讓他在日後蒙恩時,能更加珍惜神的禮物。(c)它幫助讀者感受 到亞當當時的孤單,預備我們的心,來看以下神為解決亞當的不完全而做的第 二件事。
(2)神為亞當造了一個配偶。如創世記第二章21~22節上所說:「耶和華神使 他沉睡,他就睡了。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,又把肉合起來。耶和華神就用那 人身上所取的肋骨,造成一個女人」。這二節是全段中最感人的經文。在其中 有人類第一個手術的記錄,第一次沉睡的出現,第一個女人的造成,和第一個 教會的形成,及其與基督關係的預表。
第一個手術是在亞當沉睡時神親手作的。第一個沉睡也是神造成的,這沉睡不 是心醉神迷的睡,也不是一種昏睡,更不是用麻醉法達成的睡,因為當時人類 還沒有犯罪,所以病痛不存在,麻醉也無必要。相反的,21節的沉睡僅是神 超自然的工作,為使手術過程不受任何干擾。
第一個女人的創造有點令人迷惑,因此產生了三個問題:(a)按經文,神從男 人的一根肋骨造成一個女人。這裡的問題是:亞當肋骨的一小部分怎能夠造成 一個女人﹖答案是:神使肋骨擴大。在前文中,神能從無有造出一個宇宙。照 樣在這裡祂也能使一小部分的肋骨成為一個豐滿的女人。只要是與神的屬性和 倫理一致,祂凡事都能。這就帶進了第二問題。
(b)神造女人的材料,為什麼要取自亞當不取自別的資源﹖回答是:神如此做 ,為要建立女人的尊貴和她與男人之間的平等。其實,女人的身體質量比男人 更尊貴和精細。因為根據創世記第二章7節,男人是用塵土造的,女人卻是從 男人的骨和肉造的。從男人身上取一根肋骨來造女人,也暗示男人沒有女人就 不完全,女人沒有男人也是如此。這就帶進了第三個問題。
(c) 神為什麼用肋骨來造女人,而不是用腳呢﹖答案很簡單,如古代解經家Chrys ostom所說:「神不以男人的腳造女人,免得女人被踐踏,也不用男人的頭造 女人,免得女人騎在男人的頭上;但卻以男人的肋旁造女人,叫女人成為男的 伴侶; 從男人的膀臂下造女人,使女人得著男人的保護;從男人的心旁造女人,使女 人得著男人的愛」。神用肋骨造女人,也為要教導另一個功課,正如肋骨緊貼 在男人身旁,照樣一個好妻子也要緊靠在丈夫身旁支撐他,她的心與丈夫永遠 連在一起。
(d) 藉著使亞當沉睡為他預備一個配偶,也有預表的意義。它使我們想起末後的亞 當主耶穌基督,祂的肋旁在為贖罪受苦受死的沈睡中被槍刺,結果有水和血從 那裡流出來。然而,從這苦難中卻產生了救贖和新婦,就是與基督永遠聯合的 教會。這樣,正如亞當從自己的生命裡獲得新婦,末後的亞當主耶穌基督也藉 著在加略山上傾倒生命而獲得教會。現在,讓我們一起來看神為亞當的不完全 而做的第三件事。
(3)神,好一新娘的父親,把配偶帶到亞當路面前。這是一個多麼特別的情景 。亞當當時剛從手術中恢復。他不需經過求婚,也不需花精神去挑選作決定。 亞當的新娘是神為他特別設計製作的,也是由神親自帶給他。在這一行動上, 我們看到婚姻的設立,它是出自神的心意,是神所規定,得神許可,由神主持 ,也是一個神聖的關係。現在讓我們將注意力轉到亞當對神給他預備的回應。
早些時候,我們提及亞當覺悟到自己單獨的缺陷。所以,當神預備好女人並且 將她交給他時,亞當喜出望外,因為從那以後他不用等待了。沒有半點猶豫, 亞當熱情地走向前,握住女人,定睛看著她說:「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 ,可以稱她為女人,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」。亞當這句話的意思是: 他的配偶真是與他相稱,並且適合他。因她原是他的一部分。這女人是用他的 骨肉做成的,現在歸回他的裡面。因此,她應被稱為女人。女人﹙伊沙﹚這個 字是從男人﹙伊斯﹚演變出來的,這二個字在希伯來文裡發音很相似。因此, 可以用來玩文字遊戲,表達新郎和新娘之間親密的關係。女人的意思是「溫柔 」。相反地,男人的意思是「堅強」或「運用權柄」。由此看來,丈夫和妻子 在性格上是互相補充的。
婚姻的原則
在24~25節聖經進而給每一個婚姻生活提供了具體的教導:「因此人要離開父 母,與妻子聯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當時夫妻二人,赤身露體,並不羞恥」。這 句話不是亞當說的,乃是神親口說出來的。它在新約中至少重覆四次,也為婚 姻實際生活提供了四個基本原則。
(1)第一個原則是「分開」。這原則來自24節「離開」這個字。「離開」在希 伯來文不是一個殘酷無情的字。它沒有拋棄、憎恨、苦毒,與父母斷絕關係, 不孝敬父母,或不聽父母忠告等意思。相反地,它是指著一個人從另外一個人 的控制中得著釋放。由此看來,經文的教訓是,如果一個男孩子要結婚,他必 須從父母原來對他的指揮和管轄下贏得獨立。因為婚姻改變了男人的優先次序 ,結婚前他必須先向父母履行義務,但結婚後他必須先向妻子盡責任。男人結 婚要離開父母,也說明夫妻的關係比父母子女的關係更堅強密切。
(2) 第二個原則是「永久」。這原則來自24節「聯合」這個字。「聯合」的意思 是抓住不放,緊貼在一起或永遠停留在那裡。這是一種除死以外,不可分開的 契合。如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十九章6節所說:「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」。 因此,神設立的婚姻不允許現今流行時尚所說的:「先試一段時間看看行不行 ,然後再作決定」。相反地,婚姻一開始就是一個永久不可分開的關係。
(3)第三個原則是「合一」。這原則來自24節「一體」這個字。「一體」所代 表的意義不單是身體、靈性和情感方面的聯合,也指夫妻之間彼此接納。這接 納意味著雙方要照著各人的本相學習互相珍重,尊敬和彼此接受。夫妻也要彼 此關懷、愛護對方如同愛自己一樣。還有,夫妻要有同一目標、同一負擔、同 一喜樂、同心、同靈、同情、同在、和諧相處,因為他們不再是二個人,乃是 一個身體。
(4)第四個原則是「公開」。這原則來自25節「赤身露體」這個字。這個字在 希伯來文的意思是「大大敞開」,「沒有保留」或「沒有威脅」。這呈現夫妻 彼此之間的生活,在神面前是清潔的、誠實的、和透明的。因為夫妻之間沒有 甚麼可懼怕的,沒有甚麼是羞恥的,沒有甚麼是需要隱藏的,沒有甚麼是必須 逃避的,也沒有懷任何的惡意。由此看來,神為婚姻定下的標準是:一男一女 成為一體,以誠實的態度,敞開的心懷,充足的溝通生活在一起。
結語
最後讓我們將這段經文中的主要教導歸納起來。這些教導是:k人獨居不圓 滿,需要一個配偶來幫助他。?男女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,但這事實並不排除 婚姻關係中的次序。因為在經文中,男人首先被造;女人也是出於男人。因此 男人應是家裡的頭。?根據這段經文,結婚是為了互相溝通,互相陪伴,互相 幫助。但婚姻不只為著這些。從聖經整體的教導看,婚姻也為了生養兒女,建 立一個培養愛與關懷的家庭,為國的形成奠定基礎,也描繪基督與教會的關係 。?男人在與妻子聯合之前,必須先離父母,因為沒有真正的分開,就不能有 真正的連合。…婚姻必須是一個專有的,一夫一妻的關係。因為神只為亞當預 備一個妻子,沒有二個或三個。?婚姻必須是由異性組成的,因為聖經明說是 男與女,不是男人與男人,或女人與女人。?婚姻是神所印證的,是祂親自將 女人帶到男人面前,為他們設立婚姻關係,使他們成為一體。?婚姻的關係必 須是舒適和坦然的,因為它是建立在純潔之愛上面。
願神使以上的信息成為每一對夫妻的幫助,也使我們認識到婚姻的愛情不能達 到真正的滿足,除非夫妻願意放下單為自己而活的觀念,攜手並肩同心為家庭 、親友和神的榮耀而生活。只有這樣,婚姻才有真正的意義,和成為真正的祝 福。
創世記第二章18-25節
婚姻的必要
創世記第二章18-25節是婚姻題目的重要經文。這經文一開始就顯明婚姻的必 要性,指出神所造的「那人獨居不好」﹙創世記第二章18節﹚。在聖經中, 這是第一次用消極的話評論祂所創造的。在創世記第二章18節以前,神創造 太陽、月亮和星宿,稱它們為美好。神又把光暗分開,使旱地從水裡露出來, 也稱這一切是美好。但在創世記第二章18節,神來到亞當這裡,看見他單獨 在一處,便說:「不好」。這評論立即引起一個問題,亞當在樂園居為什麼不 好﹖答案是,這裡的襡居是一種消極的狀況。它說明亞當的生命有所缺乏,有 所不完全。
因為亞當的不完全,神在18節下發出宣告:「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」 。在這個宣告裡有二個詞,要我們想一想。
第一個是「幫助」或「幫手」。「幫助」不是一個缺乏光彩或貶低身份的字。 因為在舊約聖經中它常常被用來形容全能的神。在這裡,它是指著一位 能供應男人缺乏,做男人單獨不能做到的事情的人物。在字義的亮光下,上文 「那人獨居不好」的意思就變得更明顯。「不好」是指男人本身的力量不夠, 需要女人的幫助。這幫助不單是在日常生活和生養兒女上,也是在彼此陪伴和 互相支持上。
第二個詞是「配偶」。「配偶是指「相對應」或「對方」。這說明女人有男人 的性質,在被造時男人所獲得的,女人也必獲得。由此看來,男人和女人在體 質、交際、智力和靈性上是相互對應的。男人的缺乏女人供給,女人的需要男 人補足。因為生命需要互相幫助,沒有這樣做,人不能達到被造的目的。在這 真理的基礎上,我們看到女人不次於男人,也不是男人的奴隸。相反地,女人 與男人平等,也享有同樣的自由。
婚姻的設立
既指出男人不完全的狀況,又明確了男人幫手的性質,神繼而為亞當的婚姻做 了三件事:
(1) 神叫亞當為各種動物起名字。如創世記第二章19~20節所說:「耶和華神用土 所造成的野地各種走獸,和空中各樣飛鳥,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。那人 怎樣叫各樣的活物,那就是他的名字。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、野地走 獸都起了名。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」。為動物起名在這裡似乎不合邏 輯,但卻至少有三個作用:
(a) 它告訴亞當,沒有一個動物能在理智和靈性上與他交通。只有同性質的人才能 滿足他的需要。(b) 動物成雙成對地在他面前出現,也攪動了亞當的心竅,讓他覺悟到自己還沒有 一個配偶,也讓他在日後蒙恩時,能更加珍惜神的禮物。(c)它幫助讀者感受 到亞當當時的孤單,預備我們的心,來看以下神為解決亞當的不完全而做的第 二件事。
(2)神為亞當造了一個配偶。如創世記第二章21~22節上所說:「耶和華神使 他沉睡,他就睡了。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,又把肉合起來。耶和華神就用那 人身上所取的肋骨,造成一個女人」。這二節是全段中最感人的經文。在其中 有人類第一個手術的記錄,第一次沉睡的出現,第一個女人的造成,和第一個 教會的形成,及其與基督關係的預表。
第一個手術是在亞當沉睡時神親手作的。第一個沉睡也是神造成的,這沉睡不 是心醉神迷的睡,也不是一種昏睡,更不是用麻醉法達成的睡,因為當時人類 還沒有犯罪,所以病痛不存在,麻醉也無必要。相反的,21節的沉睡僅是神 超自然的工作,為使手術過程不受任何干擾。
第一個女人的創造有點令人迷惑,因此產生了三個問題:(a)按經文,神從男 人的一根肋骨造成一個女人。這裡的問題是:亞當肋骨的一小部分怎能夠造成 一個女人﹖答案是:神使肋骨擴大。在前文中,神能從無有造出一個宇宙。照 樣在這裡祂也能使一小部分的肋骨成為一個豐滿的女人。只要是與神的屬性和 倫理一致,祂凡事都能。這就帶進了第二問題。
(b)神造女人的材料,為什麼要取自亞當不取自別的資源﹖回答是:神如此做 ,為要建立女人的尊貴和她與男人之間的平等。其實,女人的身體質量比男人 更尊貴和精細。因為根據創世記第二章7節,男人是用塵土造的,女人卻是從 男人的骨和肉造的。從男人身上取一根肋骨來造女人,也暗示男人沒有女人就 不完全,女人沒有男人也是如此。這就帶進了第三個問題。
(c) 神為什麼用肋骨來造女人,而不是用腳呢﹖答案很簡單,如古代解經家Chrys ostom所說:「神不以男人的腳造女人,免得女人被踐踏,也不用男人的頭造 女人,免得女人騎在男人的頭上;但卻以男人的肋旁造女人,叫女人成為男的 伴侶; 從男人的膀臂下造女人,使女人得著男人的保護;從男人的心旁造女人,使女 人得著男人的愛」。神用肋骨造女人,也為要教導另一個功課,正如肋骨緊貼 在男人身旁,照樣一個好妻子也要緊靠在丈夫身旁支撐他,她的心與丈夫永遠 連在一起。
(d) 藉著使亞當沉睡為他預備一個配偶,也有預表的意義。它使我們想起末後的亞 當主耶穌基督,祂的肋旁在為贖罪受苦受死的沈睡中被槍刺,結果有水和血從 那裡流出來。然而,從這苦難中卻產生了救贖和新婦,就是與基督永遠聯合的 教會。這樣,正如亞當從自己的生命裡獲得新婦,末後的亞當主耶穌基督也藉 著在加略山上傾倒生命而獲得教會。現在,讓我們一起來看神為亞當的不完全 而做的第三件事。
(3)神,好一新娘的父親,把配偶帶到亞當路面前。這是一個多麼特別的情景 。亞當當時剛從手術中恢復。他不需經過求婚,也不需花精神去挑選作決定。 亞當的新娘是神為他特別設計製作的,也是由神親自帶給他。在這一行動上, 我們看到婚姻的設立,它是出自神的心意,是神所規定,得神許可,由神主持 ,也是一個神聖的關係。現在讓我們將注意力轉到亞當對神給他預備的回應。
早些時候,我們提及亞當覺悟到自己單獨的缺陷。所以,當神預備好女人並且 將她交給他時,亞當喜出望外,因為從那以後他不用等待了。沒有半點猶豫, 亞當熱情地走向前,握住女人,定睛看著她說:「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 ,可以稱她為女人,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」。亞當這句話的意思是: 他的配偶真是與他相稱,並且適合他。因她原是他的一部分。這女人是用他的 骨肉做成的,現在歸回他的裡面。因此,她應被稱為女人。女人﹙伊沙﹚這個 字是從男人﹙伊斯﹚演變出來的,這二個字在希伯來文裡發音很相似。因此, 可以用來玩文字遊戲,表達新郎和新娘之間親密的關係。女人的意思是「溫柔 」。相反地,男人的意思是「堅強」或「運用權柄」。由此看來,丈夫和妻子 在性格上是互相補充的。
婚姻的原則
在24~25節聖經進而給每一個婚姻生活提供了具體的教導:「因此人要離開父 母,與妻子聯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當時夫妻二人,赤身露體,並不羞恥」。這 句話不是亞當說的,乃是神親口說出來的。它在新約中至少重覆四次,也為婚 姻實際生活提供了四個基本原則。
(1)第一個原則是「分開」。這原則來自24節「離開」這個字。「離開」在希 伯來文不是一個殘酷無情的字。它沒有拋棄、憎恨、苦毒,與父母斷絕關係, 不孝敬父母,或不聽父母忠告等意思。相反地,它是指著一個人從另外一個人 的控制中得著釋放。由此看來,經文的教訓是,如果一個男孩子要結婚,他必 須從父母原來對他的指揮和管轄下贏得獨立。因為婚姻改變了男人的優先次序 ,結婚前他必須先向父母履行義務,但結婚後他必須先向妻子盡責任。男人結 婚要離開父母,也說明夫妻的關係比父母子女的關係更堅強密切。
(2) 第二個原則是「永久」。這原則來自24節「聯合」這個字。「聯合」的意思 是抓住不放,緊貼在一起或永遠停留在那裡。這是一種除死以外,不可分開的 契合。如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十九章6節所說:「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」。 因此,神設立的婚姻不允許現今流行時尚所說的:「先試一段時間看看行不行 ,然後再作決定」。相反地,婚姻一開始就是一個永久不可分開的關係。
(3)第三個原則是「合一」。這原則來自24節「一體」這個字。「一體」所代 表的意義不單是身體、靈性和情感方面的聯合,也指夫妻之間彼此接納。這接 納意味著雙方要照著各人的本相學習互相珍重,尊敬和彼此接受。夫妻也要彼 此關懷、愛護對方如同愛自己一樣。還有,夫妻要有同一目標、同一負擔、同 一喜樂、同心、同靈、同情、同在、和諧相處,因為他們不再是二個人,乃是 一個身體。
(4)第四個原則是「公開」。這原則來自25節「赤身露體」這個字。這個字在 希伯來文的意思是「大大敞開」,「沒有保留」或「沒有威脅」。這呈現夫妻 彼此之間的生活,在神面前是清潔的、誠實的、和透明的。因為夫妻之間沒有 甚麼可懼怕的,沒有甚麼是羞恥的,沒有甚麼是需要隱藏的,沒有甚麼是必須 逃避的,也沒有懷任何的惡意。由此看來,神為婚姻定下的標準是:一男一女 成為一體,以誠實的態度,敞開的心懷,充足的溝通生活在一起。
結語
最後讓我們將這段經文中的主要教導歸納起來。這些教導是:k人獨居不圓 滿,需要一個配偶來幫助他。?男女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,但這事實並不排除 婚姻關係中的次序。因為在經文中,男人首先被造;女人也是出於男人。因此 男人應是家裡的頭。?根據這段經文,結婚是為了互相溝通,互相陪伴,互相 幫助。但婚姻不只為著這些。從聖經整體的教導看,婚姻也為了生養兒女,建 立一個培養愛與關懷的家庭,為國的形成奠定基礎,也描繪基督與教會的關係 。?男人在與妻子聯合之前,必須先離父母,因為沒有真正的分開,就不能有 真正的連合。…婚姻必須是一個專有的,一夫一妻的關係。因為神只為亞當預 備一個妻子,沒有二個或三個。?婚姻必須是由異性組成的,因為聖經明說是 男與女,不是男人與男人,或女人與女人。?婚姻是神所印證的,是祂親自將 女人帶到男人面前,為他們設立婚姻關係,使他們成為一體。?婚姻的關係必 須是舒適和坦然的,因為它是建立在純潔之愛上面。
願神使以上的信息成為每一對夫妻的幫助,也使我們認識到婚姻的愛情不能達 到真正的滿足,除非夫妻願意放下單為自己而活的觀念,攜手並肩同心為家庭 、親友和神的榮耀而生活。只有這樣,婚姻才有真正的意義,和成為真正的祝 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