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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課   啟示與反應(林前2﹕6-3﹕3)

這是一個注重傳播工具的時代。“傳播”這件事,按它本身來說就是一個奇蹟。
​因為太空人可以在月球上來對地球上的人說話,並且能夠把那裏的情況轉播過來給我們看見;藉著人造衛星,我們今天可以把消息傳播到全世界、叫全球的人可以同時聽到和看到。這些都是以前時代的人不能想像得到的事!然而,在我們今天要念的這段經文中,我們看到﹕早在這些工具發明以先,神已經藉著聖經的話向全人類有所傳播了。這位無限量的神,曾經把真理傳給人類;這些真理,是我們靠自己的努力所永遠不可能發現的。可是,這種屬靈的知識向世人卻是隱藏的;一個人必須要有神的啟示,他或她纔會有可能來明白它。所以,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充分的領悟或接受神所賜的信息的。但是話說回來,這問題卻不是在“給”的那方面、而是在“收”的這方面。例如﹕在空中存在著各式各樣的聲音;今天我們能收聽到多少、就在乎自己所有的是哪一等的收音機。同樣的,在今天要念的經文中叫我們看到﹕人對神所說的話之反應是有所不同的;那麼,這不是神的話語有不同、而是人的本身有不同的緣故。因此,這一課的題目就是在講這兩件事﹕“神的啟示”和“人的反應”。按照大綱,我們還是在
(二)教會內的分爭﹕(1﹕18-4﹕21)之下﹕
(1)神所賜的信息﹕(1﹕18-3﹕3)
 
在上一課,我們講了
(A)“人的智慧”被棄絕﹕(1﹕18-2﹕5)這一段;在此,也許我們應當再作一點點的補充,就是關於“智慧”和“知識”的問題。很多時候,“知識”和“智慧”是有著相當的關係的;因為一個“有知識”的人、往往在某方面好像是顯得比一般人更“有智慧”,所以有時候這兩個名詞就會摻雜的被使用。但是,“智慧”並不就是“知識”。“人的智慧”是指“人的思想、思路、或理論”而言的;所以被神所棄絕的,不是“世上的知識”、而是“世上的智慧”。現在繼續來看第二點,也就是今天的課程﹕
 
(B)“神的智慧”被顯明﹕(2﹕6-3﹕3)
​【I】神的啟示﹕(2﹕6-13)
再從兩方面來講﹕(甲)性質﹕(2﹕6-12)
 
第6-7節上﹕“然而,在完全的人中,我們也講智慧。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,也不是這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。我們講的,乃是從前所隱藏,神奧祕的智慧。”可見﹕“神的啟示”這件事、它本身就是一個奧祕。(“奧祕”這名詞在聖經中的意思,是指﹕“一件以前被神所隱藏的,但後來藉著聖靈的啟示纔能使人明白的屬神的事。”)那麼,保羅在前面已經說了﹕“福音不是人的智慧之產品。”但為了避免人又會有的錯誤觀念,所以保羅在第6節作了一個總結;意思就是說﹕在福音裏面“並不是沒有智慧”的,只是,它所有的“不是人的智慧”而已;因為福音也是講理性的,也是人可以用頭腦思想得通的。實在說來,“智慧”是神的信息之一部分,只是這是“神的智慧”。那麼,這裏所謂的“完全的人”,乃是指一個“成長的人”或“成熟的人”的意思,也就是在下面第15-16節所描寫的那一個“屬靈的人”。基督徒會發現﹕當我們在主裏面越有長進,我們對聖經的話就會越少有問題。這不是說“我們甚麼都懂了”,而乃是說“因為我們對「神的智慧」有了更深的體會”之故;我們的頭腦不是“不再思想”、而是我們的心已經“可以信得過那些超乎自己的頭腦所能明白的東西”了,因此我們的心思不但不是糊塗的,反倒是滿有把握、清清楚楚的。(但是,請不要誤會筆者是在說﹕“有問題的,就是不屬靈的。”因為,這是要看我們的問題是怎樣的性質而定的;“誠實的不懂”是一回事,“存心的問難”就又是另一回事了。)接下去,保羅就從三方面來形容“神的智慧”的性質﹕(壹)這智慧向世人是隱藏的﹕第7-8節﹕“我們講的,乃是從前所隱藏,神奧祕的智慧,就是神在萬世以前,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。這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,他們若知道,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。”那些官府、祭司長和文士之所以把主釘十字架,就是因為他們不懂得“神的智慧”的緣故。因為“主耶穌的被釘十字架”、表面上看來是祂的失敗,但在實際上,這卻是“神的救贖計劃之完成”。所以說﹕如果那些人真正懂得“神的智慧”的話,他們就要“不把主釘十字架”纔是聰明的做法了。所以,以前的人拒絕基督是因為不明白“神的智慧”,然而今天的人不信基督、也仍是基於同樣的原因。那麼,“神的智慧”在哪裏顯明出來呢?就是在“福音中”顯明出來。因此,我們必須要“傳福音”,好使人有機會來明白“神的智慧”;(貳)這智慧是在萬世以前就預備了的﹕第7節﹕“我們講的,乃是從前所隱藏,神奧祕的智慧,就是神在萬世以前,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。”因為人的智慧是有限的,所以這世上的智慧和知識是不斷的在“改良”的。(筆者的外甥在念大學時曾抱怨說﹕“教科書太多、好貴、又賣不掉,因為每個學期都出新版的。”)因此,人的意見和學說是常常需要有更正的;同時,有很多的理論是有時間性的(對這個時代有用的,對下一個時代可能就完全沒有用了的)。惟有“神的智慧”是獨一的,是超時代性的;神在永世以前所設想的、能存在到永永遠遠,不需要更改、絕不會過時。那麼,在這裏我們絕不能忽略的一件事,就是﹕在神的心目中,是把“使我們得榮耀”的這件事計劃在內的;不是單單為了要使祂自己得榮耀而已,所以我們總不要自暴自棄啊;和(參)這智慧向信的人是顯明的﹕第9節﹕“如【經上】所記﹕「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,是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」”這句話是引自賽64﹕4;有人以為這是指“天堂的榮美不是我們能夠想像得到的。”然而,這樣的解釋、就會把第10節的話給忽略了。因為,第10節是說﹕“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,因為聖靈參透萬事,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。”這一節很清楚的說明“神的計劃向我們信的人是顯明的,因為神為我們預備了聖靈”;聖靈知道神的事情,所以聖靈能夠把這些事情解釋給我們知道。第11節是一個例子,就是說﹕“正如人纔能明白人的心思意念,同樣的,只有聖靈纔能明白神的事。”那麼,第12節﹕“我們所領受的,並不是世上的靈,乃是從神來的靈,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。”這告訴我們﹕這一位聖靈,就是我們在信主時所領受的“神的靈”。這本聖經所記載的,都是有關“神的智慧”的話;聖靈是這本書的作者。約16﹕13告訴我們﹕今天聖靈住在我們心中的一個功用,就是要當我們的老師、來教導我們明白神的話。
 
(乙)方式﹕(2﹕13)
 
第13節﹕“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,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,乃是用【聖】靈所指教的言語,將屬靈的話,解釋屬靈的事(小字﹕或作「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」)。”這一節就是用來解釋“聖靈是如何的來使我們能明白神的事情”;最好的解法就是按著小字的翻譯﹕“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。”同時,這也就解釋了“為甚麼即使都是基督徒,但對神的事卻會有不同程度的領悟”之故;不是神有偏心、而是由於人的條件不同的緣故,因為聖靈只能將屬靈的事教導那些屬靈的人。那麼,這一句話也就為下面的這個題目開了一個頭。
【II】人的反應﹕(2﹕14-3﹕3)
 
我們在上面已經講了“甚麼是神的啟示”和“神的啟示之方式”。好像,人就都應該對神的真理有同樣的領悟和領受了,但事實上不是如此。所以,保羅現在就來解釋“為甚麼會如此的原因”;原因是“因為人是有不同的”。那麼,我們在這一段中可以看到有三個不同的人之名稱,而且每一種人對神的啟示和反應都是不同的。然而按照聖經的說法,整個的人類在神眼中只有分成兩種人﹕“屬血氣的”和“屬靈的”;前者“沒有神的生命”,後者“有神的生命”。但是在“屬靈的”那一類中,有一種不正常的光景;在這種不正常的情況下、產生出了另外的一種人,就是保羅在此稱之為的“屬肉體的人”。因此,每一個真正信主耶穌得救的人都是“屬靈的人”(所以我們不應當在信主的人中分“屬靈”或“不屬靈”);因為所謂的“屬靈”或“屬肉體”,這只是一種“狀況”、而不是一個“學位”(好像是“得了就不會再失去”似的),所以它是可以隨時調整的。下面分別的來看這三種人﹕
 
(甲)屬血氣的人﹕(2﹕14)
 
第14節﹕“然而,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【聖】靈的事,反倒以為愚拙,並且不能知道;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。”猶19節告訴我們﹕一個屬血氣的人就是個“沒有聖靈的人”。羅8﹕9也說“人若沒有聖靈,就不屬於基督”。所以很明顯的,一個屬血氣的人就是個沒有信主的人。那麼,一個屬血氣的人對神的事有兩方面的表現﹕“不領會”和“不知道”。他或她的“不領會(或不接受)聖靈的事”之事實,今天在很多未信主的人對待聖經的態度上就可以證明出來﹕他們不會否認聖經是一本好的書,但他們也不會願意照著聖經的話去生活;他們不會承認基督是為他們的罪而死、他們對“基督要實實在在的在肉身中再來”這件事覺得不可思議,雖然這些事都是聖經所明言的。同時,一個屬血氣的人也不知道(或不明白)聖靈的事﹕很簡單的福音信息,但他們就是不能明白;往往聽到世人說“我不懂聖經在說什麼”,那麼,這個問題不是在於“因為聖經寫得不好、所以他或她看不懂”,而是在於因為他們自己是個屬血氣的人,所以不能明白屬靈的事。
 
(乙)屬靈的人﹕(2﹕15-3﹕3)
 
如上所述,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狀況﹕
 
(壹)正常的(“屬靈的人”)﹕(2﹕15-16)
 
第15-16節﹕“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,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。「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?」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。”這兩節所說的是一個正常的、成熟的信主之人,是一個名正言順的屬靈人,也是每一個基督徒所應當到達的水準。那麼,這一個人對神的事也有兩方面的表現﹕“能看透萬事”和“沒有人能看透他”。他或她既然“能看透萬事”,那麼,在“萬事”之中、一定也就包括了“神的事”在內了。這個人的所以能夠如此,乃是因為他或她不但在心中有神的靈、而且他與聖靈的關係是好的(或正常的);像我們一般所說的﹕“這個人是「對的」。”因為他跟神的關係好,所以他就能夠看透(或分辨)神所啟示的事情之價值;他能夠認識“屬靈的事是寶貴的、是有價值的”。正如來5﹕14所說的“屬靈的人能分辨好歹”,他會能夠將屬靈的原則應用在他生命的情況之中;這不是容易的事,但“屬靈的人”就有這種“能看透萬事”的能力!另外,“屬靈的人”也是一個“被人看不透的人”;這是因為“他或她的思想和興趣跟世上一般人的觀念是不同的”,他對世上事情的看法和做法都是“以屬靈的事為出發點”的、或是“都是與屬靈的事有關係”的。這也就是“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”這話的意思,因為基督在十二歲的時候就在心中“以天父的事為念”了(路2﹕49);當時的人既不瞭解基督的心,現在的人也同樣的不會瞭解今天的這個“以基督的心為心”的人。曾經有一位姐妹說過這樣的話﹕“用「言語」來跟隨主,容易;用「行為」來跟隨主,不容易;但是,用「心態」來跟隨主,最難。”這是一個看重自我、享樂、名利和物質的社會;所以,如果有人在今天不看重這些東西的話,這是別人所不能瞭解的。
 
(貳)不正常的(“屬肉體的人”)﹕(3﹕1-3)
 
第1節上﹕“弟兄們,我從前對你們說話,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,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。”正如上面所說的﹕一個屬肉體的人是在“屬靈的人”中之一種不正常的產品。同時,第1節下﹕“在基督裏為嬰孩的。”所以,“屬肉體的人”是一個“在基督裏為嬰孩的人”。那麼,從某方面來說,一個信主的人具有這個“作嬰孩”的過程也是一件正常的事情,因為“屬靈的生命”與“屬肉體的生命”是相似的。正如沒有人會盼望一個人一生下來就是個成人,照樣,一個人纔信主重生、也不可能立刻就成為一個成熟的基督徒的。但問題是在第2-3節﹕“我是用奶餵你們,沒有用飯餵你們。那時你們不能吃,就是如今還是不能。你們仍是屬肉體的,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,分爭,這豈不是屬乎肉體,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?”就是說﹕在經過了一段時間之後,這個信主的人在基督裏仍然是一個嬰孩;那麼,這就是“不正常”的了。這裏告訴我們,一個“屬肉體的人”也有兩方面的表現﹕“吃得像嬰孩”和“活得像嬰孩”。第2節是講他的胃口﹕“他只能喝奶。”意思是﹕雖然信主多年了,但還是必須別人來喂養他、來照顧他,一不小心、他就跌倒了;要就不來聚會,要就與人不和。這是一方面;另一方面是“他只能喝奶、而不能吃飯”。這是說﹕他轉來轉去總只是在一些初淺的真理上;例如“信耶穌上天堂、有喜樂、平安、病得醫治”等等的。那麼,不是說這些道理不好、或不重要,正如成年人也必需喝奶一般。但是,成年人不能單單喝奶,他必須“吃飯”纔能有力量走路;就如基督徒在屬靈生命中,也必須學習“與主同死同活、走十字架的道路、奉獻自己”等等的真理,他纔能“長成耶穌基督的身量”。那麼,第3節是講他的生活﹕“他活得像嬰孩。”“嬰孩生命”的一個特性,就是“任性”﹕“想作的、馬上要作,想得的、馬上要得”;並且,永遠是以“自我”為中心、從來不會為別人設想,而且不達到自己的目的是不罷休的(任何時間肚子餓了就大叫,叫到全家都醒了、自己吃飽了奶、滿足了,纔停止)。哥林多教會中的嫉妒、分爭的情形,就是這種嬰孩生命的表現。
結論﹕
 
“神說話”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,因為諸世界的造成都只不過是神說了一兩句話的結果!今天,神因為關懷人類的緣故,藉著這本聖經、藉著主耶穌基督,向我們說了多少的真理;我們對這些啟示的反應是甚麼呢?這一課的經文告訴我們﹕我們的反應不外乎是在這三種光景之中。那麼,我們是在哪一種的光景之中呢?如果我們已經重生得救了的話,我們就絕不會再是屬於第一種的人了。求主幫助我們,使我們既然蒙恩能成為一個“屬靈的人”,就讓我們知道如何繼續在信心中靠恩、而作為一個“名符其實的屬靈人”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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