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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課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尼布甲尼撒的降卑


有一樣東西是每一個活著的人都有的,那就是“驕傲”。
在彼前5﹕5和雅4﹕6都說到同樣的一句話﹕“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。”
箴6﹕16-17講到﹕“高傲的眼”是神所恨惡的。箴21﹕4也說﹕“眼高心傲,這乃是罪。”

那麼,為甚麼“驕傲”會被神的話指出是如此嚴重、一個根本上的使人被神定罪的東西呢?
乃是因為“驕傲”是被造者對他的造物主所表現的一個宣告,是人在向神說﹕“我不需要你!”
“驕傲”使人拒絕神的恩典和憐憫,使人自滿自足,使人以為自己像神一樣。

但實際上是如何呢?賽14﹕12-15和結28﹕12-17告訴我們﹕原來,“自高自大”是魔鬼的樣式。
所以,像保羅在提前3﹕6所說的﹕“自高自大的人,就落在魔鬼【所受】的刑罰裏。”
在太23﹕12、路14﹕11和18﹕14這三處,都記載到同樣的一句主耶穌所說過的話﹕“凡自高的必降為卑,自卑的必升為高。”那麼,這一章中所記的發生在尼布甲尼撒王身上的故事,就是對這個真理的一個最好的實物教材;
因為它告訴我們﹕“神怎樣的使這一位驕傲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,在祂的面前謙卑了下來。”
按照大綱,我們還在第一大段(“但以理在巴比倫的歷史”)中的第四小段。
按著本章的內容,我們可以分成五點來看﹕
 
(一)開頭的話﹕(4﹕1-3)
 
第1節﹕“尼布甲尼撒王,曉諭住在全地各方,各國,各族的人,說﹕「願你們大享平安!」”
這是一章很特殊的經文,因為整個的這一章所說的話、都是尼布甲尼撒王的自述,是一篇他給所有他所統治的百姓們之宣告(或見證)。因為,他在第2-3節接著說﹕“我樂意將至高的神,向我所行的神蹟奇事,宣揚出來。
祂的神蹟何其大!祂的奇事何其盛!祂的國是永遠的,祂的權柄存到萬代!”可見﹕這以下所說的話是在事情經過之後才發出的。因此我們在這個故事中是先知道結果,然後再回頭來看是怎麼一回事的。

 
(二)夢的內容﹕(4﹕4-18)
 
來1﹕1告訴我們﹕“神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。”
也可以說﹕在全本聖經沒有寫成之前,神曾使用各樣的方法來對人說話。
一般來說,神是藉著先知來作祂的出口;這也是最普遍的一種方法。
但是神既然是“神”,就沒有人能限制了祂的作為;所以這裏說神是用“多方”來曉諭人,使人能瞭解祂。
那麼,尼布甲尼撒雖然是個外邦人、是個不認識真神的人,但神也要將自己啟示給他。

神是用甚麼方法呢?神用“夢”的方法。
第一次是在第2章那裏,在這裏是第二次。(這真是一位專門作夢的君王!)
那麼,第5節告訴我們﹕他作了一個夢,這夢使他懼怕和驚惶。
第6-7節﹕“所以我降旨召巴比倫的一切哲士到我面前,叫他們把夢的講解告訴我。
於是那些術士,用法術的,迦勒底人,觀兆的,都進來,我將那夢告訴了他們,他們卻不能把夢的講解告訴我。”不知道各位還記得這些人在2﹕4和7那裏所說的誇口的話嗎?

他們兩次宣稱﹕“只要知道夢的內容,他們就能講解。”
很可能那是由於上次王沒有夢可以說給他們聽,所以他們能夠如此的推托;但這一次是有了夢給他們,結果呢?他們還是同樣的不能講解。這也叫我們再次看到﹕“人的智慧是有限的。”
尼布甲尼撒王並不是不再給他們有表揚的機會,只是他們的表現仍然是無能為力。
因此還是跟上次一般的﹕“惟有但以理能夠真正的幫助尼布甲尼撒王。”
王也知道是如此,因為從上一次、使他已經認識了這一件事。

因此,第8-9節接著說﹕“末後那照我神的名,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,來到我面前,(他裏頭有聖神的靈,)
我將夢告訴他【說】﹕「術士的領袖伯提沙撒啊,因我知道你裏頭有聖神的靈,甚麼奧祕的事,都不能使你為難。現在要把我夢中所見的異象和夢的講解告訴我。”
還有,當他把夢說完了之後,他說(第18節)﹕“這是我尼布甲尼撒王所作的夢。
伯提沙撒啊!你要說明這【夢的】講解,因為我國中的一切哲士,都不能將【夢的】講解告訴我,惟獨你能,
因你裏頭有聖神的靈。」”所以這一次,我們就沒有見到他又要氣沖沖的殺人了!

那麼在這三節經文中,都提到王對但以理這個人所特別有的一點認識,就是“他是一個「裏頭有聖神的靈」的人。”這件事、對今天的我們來說,已經是新約聖經所啟示的一個真理;就是說﹕“每一個真正信主而重生的人,
就是個有神的靈(或聖靈)來住在心裏面的人。”
這是我們所清楚瞭解的事實;但我們有否充分的享用了、這一個寶貴的事實所帶來的權柄和豐富呢?
正如在第9節那裏、王為但以理所作的見證“甚麼事都不能使你為難,”還是,我們經常所表現和經歷的是“甚麼事都使我們為難”呢?也就是﹕我們是否是一個經常享受“不受罪的捆綁”和“心中有平安”的人呢?求主幫助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都能學會這一個“事事靠主、事事得勝”的功課!這是一個一輩子要經歷的功課,但卻不是個要花一輩子的時間纔能學會的功課。那麼從第10-17節就是講述這個夢的內容(我們暫時就不念了,因為在下面還會提到)。

 
(三)夢的講解﹕(4﹕19-27)
 
第19節﹕“於是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,驚訝片時,心意驚惶。
王說﹕「伯提沙撒啊,不要因夢和夢的講解驚惶。」伯提沙撒回答說﹕「我主啊,願這夢歸與恨惡你的人,講解歸與你的敵人!」”這是但以理在聽了王的夢之後所有的反應;顯出他並不喜歡來講解這夢,因為這個夢的啟示、按外表上來說,是對尼布甲尼撒王不利的。(上一次的夢雖然也不是完全有利,但還不是單單跟王本人有關、乃是有關於整個國家的啟示;這一次是單單跟尼布甲尼撒王他個人有關的啟示。)

同時我們從但以理的話語中也可以看出﹕他對這一位君王本身,實在是存著一個真正敬愛他之心的。
因為尼布甲尼撒雖然有許多的惡行和暴行,但他卻的確也是一個人才;他聰明、能幹、有魄力,站在一個巴比倫國國民的立場來看,他是一個為他的國家建立了豐功偉業的人。
也因此,按人的觀點來看,尼布甲尼撒的確有他的可以誇口之理由的;因為這個國家雖然不是由他開始的,但卻是在他手中、把這巴比倫帝國帶到這麼一個強盛之地步的。

這美麗的巴比倫城,也是他一手改建成功的;所以他在第30節所說的話(“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,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?”)也並非完全是假的,因為按人看、按外表看,他實在是有著非常的成就!(希臘後來的歷史家曾經提到有“七個世界奇觀”,其中的一個就是尼布甲尼撒所造的空中花園。)只是,他的問題是在第30節那裏、沒有把榮耀歸給神,而以為一切都是出於自己的功勞!那麼,第20-26節就是對這個夢的清楚的講解﹕“你所見的樹漸長,而且堅固,高得頂天,從地極都能看見;葉子華美,果子甚多,可作眾生的食物;田野的走獸,住在其下;天空的飛鳥,宿在枝上。

王啊,這漸長又堅固的樹,就是你。你的威勢漸長及天,你的權柄管到地極。
王既看見一位守望的聖者從天而降,說﹕「將這樹砍伐毀壞,樹根(註﹕這「根」字是筆者所改用的,因為和合本所用的字已不復存在;並且,原來所譯的字也含有「樹樁」的意思)卻要留在地內,用鐵圈和銅圈箍住;在田野的青草中,讓天露滴濕,使他與地上的獸一同吃草,直到經過七期。」王啊,講解就是這樣﹕臨到我主我王的事,是出於至高者的命﹕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,與野地的獸同居,吃草如牛,被天露滴濕,且要經過七期。

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,要將國賜與誰,就賜與誰。守望者既吩咐存留樹根(「根」字見上註),等你知道諸天掌權,以後你的國必定歸你。”大衛在詩37﹕35-36說﹕“我見過惡人大有勢力,好像一棵青翠樹在本土生發。有人從那裏經過,不料,他沒有了,我也尋找他,卻尋不著。”尼布甲尼撒王就是像這樣的一棵樹;他將要被砍下來。所以第27節﹕“王啊,求你悅納我的諫言,以施行公義,斷絕罪過,以憐憫窮人,除掉罪孽,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。”這是一句但以理在解完了夢之後,立刻給王加上的勸告性的忠言。他讓王看到﹕這個夢是神給他的警告;然而,在神的警告之背後、還有一個可能扭轉神公義的審判之樞紐在那裏,就是“真實的悔改---向神悔改。”

 
(四)夢的應驗﹕(4﹕28-33)
 
第28-29節﹕“這事都臨到尼布甲尼撒王。過了十二個月,他游行在巴比倫王宮裏。”
正像古往今來一般驕傲的人一樣,尼布甲尼撒不是那麼容易就會完全接受別人的勸告的。
因為在這裏有“過了十二個月”這句子,所以很可能在他聽到解夢的當時,他是曾經稍微收斂了一些他的行為;
但在一年之後,可能他已經不再記得這個夢了、可能他也不再把這事放在心上了,所以就在當他最最得意之時,神的審判完全如夢中所說的、突然臨到了他(第30-33節)。回來看第16節﹕“使他的心改變,不如人心;給他一個獸心,使他經過七期(小字﹕「期」或作「年」)。”

按照這裏所描述的,尼布甲尼撒所患的好像是一種精神病;現代的醫學界對這種病已經有一個名稱,叫作“變狼妄想病”(LYCANTHROPY)。(病人自以為是獸,並且有獸的行為。)
第33節﹕“當時這話就應驗在尼布甲尼撒的身上,他被趕出,離開世人,吃草如牛,身被天露滴濕,頭髮長長,好像鷹【毛】;指甲長長,好像鳥【爪】。”
古時的人因為不知道如何對待這樣的病人,所以他們通常由於害怕的緣故而把這樣的人趕出人群。
那麼,關於這一個故事,又成了不信聖經的批評家攻擊“但以理書之準確性”的一點理由;
因為他們說﹕“這件事在尼布甲尼撒生平的歷史中並無記載。”其實,他們的意思只能是說“這件事在尼布甲尼撒生平中、並沒有「其他歷史的記載」”而已;因為在事實上並不是沒有記載,正像在這裏所說的﹕“在聖經歷史上,
已經是如此的記載了!”你我都不能不承認﹕“活在罪性裏面和魔鬼權勢下的人類之心思,是非常古怪的。”

任何事情只要是“聖經說”的,就自然對之“有懷疑和反對”的心;相反的,在任何其他書上、甚至報章雜誌說的,就統統會自然的相信接受。(假如有一天你我是新聞人物的時候,我們就會知道這些報導的準確性有多少了!)筆者認識一位喜歡到處說別人壞話的姐妹,有一次聽到她在背後說我一些完全不是事實的話時,氣個半死;但後來當她來跟我講別人的時候,我發現自己也仍然會信她所說的話。奇怪嗎?

原來,這是因為我們生來就有這一個“偏向虛妄的心”之性情在裏面之故。這也是為甚麼世上永遠有那麼多“迷信的人”之故。如果今天有一塊不知來源的泥碑上所記載的、與聖經所說的不同,人們自然就會接受泥碑所說的、而絕不會再考慮一下而問說﹕“是否可能聖經的話是對的呢?”不會的;就好像除了聖經之外,任何一切古老的東西都是可靠的!因此這就真如聖經所說﹕我們人類生來就有的、是一個“不信的惡心”了。我們都曾經是有這樣的心的人!所以,今天我們能會有這個“接受、相信聖經的話”的心,實在是神的恩典所造成的;因為,這一種“向神的信心”是“另外的一種心”,真是神在恩典中所賜的!

 
(五)尼布甲尼撒王對神的讚美﹕(4﹕34-37)

 
第34節﹕“日子滿足,我尼布甲尼撒舉目望天,我的聰明復歸於我,我便稱頌至高者,讚美,尊敬活到永遠的【神】。祂的權柄是永有的,祂的國存到萬代。”照上面第16節所說,王的這個病要患“七期”(“七年”);“一期”可能就是指“地球圍著太陽轉一圈、然後回到它原來對著星宿的位置”的時間。
所以,這裏所謂的“日子滿足”、就是指“七年之後”,尼布甲尼撒突然的就被醫治了。
那麼這裏的“舉目望天”也是一句重要的話,因為這裏面包含了他有“轉向神、求告神的心。”
第36節上﹕“那時我的聰明復歸於我,為我國的榮耀,威嚴和光耀,也都復歸於我。”
這裏再次提到“我的聰明復歸於我”的句子,說明了“他因此能夠回顧以往一切的過程、正如神所預言的”之原因。

這一節也講到“他的國也都復歸於他,”那麼,這也許是為甚麼“世界歷史上沒有記載這個故事”的原因;因為這一個“發過瘋的人又恢復作王了”,誰還會敢記這樣的一件“醜事”呢?(但也說不定會有一兩個敢作的人,我們就等著考古學家們去發現吧!)現在,尼布甲尼撒親身經歷了神所說的話,使他不得不服了神!他是那種必須要吃過苦纔能學得會的人(大多數人都是如此的);但還是感謝神他是學到了,因為,也仍有那些吃了苦還是學不到的人在那裏呢!到此為止,我們看到尼布甲尼撒對神的認識真是進了一大步。

在這件事之後,他的確是有了一個真正能使他得救的信心。因為從第34-35和37節那裏,他把自己包括在他所知道的屬靈知識之內;他自己謙卑開口讚美、尊崇、恭敬在天上的“王”,這位真神至終是與他產生了關係!我們來唸一下第35節﹕“世上所有的居民,都算為虛無。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,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。無人能攔住祂手,或問祂說﹕「你作甚麼呢?」”尼布甲尼撒的這話實在是出自聖靈的感動,因為如上次所提、新約聖經中的保羅也在弗1﹕11說了同樣的話﹕“祂是那一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神!”

 
這一章是尼布甲尼撒王最後一次的出現,因為在下一章中就換了一位王了。
尼布甲尼撒是巴比倫王朝中最偉大的一位君王。王下25﹕27-30告訴我們﹕他的兒子叫以未米羅達,是他使猶大王約雅斤抬頭、把他從監牢中提出來的。(相信在這件事上,但以理也不無功勞吧?!)
最後,我們來看一下“本章中的教訓”有哪些﹕

 
(一)當主耶穌在路14﹕11講“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”這句話時,很可能祂心中是想到了這個故事;但在祂接著所講的“自卑的,必升為高”這話時,卻是對祂自己之最好的寫照(腓2﹕5-11給我們解釋了這個事實)。
 
(二)第17節說的“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”,就是“權柄在於神”的意思。因此,“世界的歷史”是神寫的(甚至可說“個人的歷史也是神所寫的”);但無論是哪一種說法,在說的時候都不能忘了有“人的責負”之真理的同在。那麼,如果我們時常接受“神掌權”的事實,就會對我們自己的生活有莫大的益處﹕一方面是“不會埋怨”,另一方面是“會有指望”。
 
(三)伯14﹕7說﹕“樹若被砍下,還可指望發芽。”這是神使尼布甲尼撒降卑的動機。所以,不是由於神太小氣,好像人若不把榮耀歸於祂、就要把他砍掉;不是的。神的目的是為尼布甲尼撒的好處,使他能因為降卑而真正得救。這故事也叫我們看到﹕“只要回頭向神,就有指望。”今天,只要我們還有一口氣,這就是神給我們回頭的機會;無論我們到了多麼好像不能再挽回的地步,神仍是永遠在那裏等著我們回頭的。只要我們回頭,祂永不會拒絕我們的。讓我們也在“為別人的得救之禱告”上不要灰心,因為像尼布甲尼撒這麼狂傲的人尚且能得救的話,那就誰都是有指望的了。只要神作工!
 
(四)“驕傲”是人類最大的仇敵。一個人被神定罪,都不需要有第二樣的罪;有這一項就已經足夠了。
“驕傲”也就是“老我”的代表,是“人的罪性”最主要的表現。
因此,它就不單單是未信主的人之表現,也是已信主的人要天天面對的問題
(事實是,越追求的人越加會發現它的存在);有時候它也會化裝,用別的形式來出現。
但無論它怎樣變化,它永遠不會變的一個原則,就是“把自己放在第一位”;任何事(即使是對的、好的事上),都是“以自己為中心”的思想。

那麼,如何纔能勝過它呢?第37節末了的一句話(也是本章的結論)﹕“那行動驕傲的,祂能降為卑。”
只有神對它有辦法!要是我們真正誠實的願意“讓神作主”,祂知道用甚麼方法、使我們能“真正學到降卑”的功課。(筆者當年在追求“降卑”時實在苦惱,因此當老師談到“如何纔能謙卑”的問題時,感到正中下懷。
老師引用的經節是俄4節﹕“「你雖如大鷹高飛,在星宿之間搭窩,我必從那裏拉下你來。」這是耶和華說的。”聽後有些失望,因為她並沒有告訴我一個“當如何行”的方法。

​但是在經過這麼多年“活在神的光照中”的生活之後,終於多少能體會了保羅所說的“「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」以及「然而我蒙了憐憫」”這句話的滋味!)因此,只有當我們在信心中單單依賴(第37節那裏)神話語為事實時,我們纔能真正的勝過“驕傲”這個與生俱來的仇敵!所以回想起來,神的這些話真是有無窮的智慧在裏面;祂不告訴我們一個方法,因為如果我們能用任何方法將自己拉得下來的話,恐怕我們又會以此自傲了吧?!(這就是所謂的“屬靈的驕傲”之所以會產生的原因!)人的本性真是已經“絕對敗壞、無可救藥”的了;有一天,當你我真正領悟這個事實時,我們的靈性纔可能會有一個大大的突破呢!真的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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